江蘇燕園港澳臺僑聯考教研中心
公 告
校辦第【1521】號
受文:2014~2015學年度港澳臺僑聯考全體同學
主旨:關於2014年12月份第三次階段性考試事宜
為瞭解各位同學學習狀況以及同步教學進程,檢驗各位老師的授課水準,學校將針對聯考班全體同學進行階段性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日期、時間及科目安排:
日 期 | 時 間 | 科 目 | 監考老師 |
12月01日 (星期一) (Day 1) | 9:00-11:30 | 中 文 | 文:周老師、孫老師;理:張老師、高老師 |
13﹕30-15:30 | 英 語 | 文:孫老師、周老師;理:張老師、高老師 |
18:30-21:05 | 教師隨堂,輔導自習。 —— |
12月02日 (星期二) (Day 2) | 9:00-11:00 | 數 學 | 文:金老師、魏老師;理:張老師、周老師 |
13:00-15:00 | 物理、歷史 | 文:申豔豔、魏老師;理:周老師、李老師 |
16:00-18:00 | 化學、地理 | 文:申豔豔、金老師;理:李老師、魏老師 |
18:00以後 | 同學放學,各位老師批改試卷。 |
※趙老師、李老師老師全程監考,負責司鈴、巡考以及處理家長接待事務、其他雜務
※階段性考試的時間及科目安排嚴格參照全國華僑港澳臺聯招考試的時間及科目安排
二、考場安排:座位位次見考前公告之《考場位次表》;
三、考場規則:依燕園2011年2月發佈之《考場規則》。本《考場規則》公告於考場前,並附於本公告後。
四、第四次階段性考試時間預告:2015年01月02日和03日。
五、臨時考生:若有非本班同學需參加階段性考試者,請事先與趙老師、李老師聯絡,便於準備試卷、告知收費標準與訂定座位編號等。
六、命題與考試:本次考試為燕園教師命題,考試時間、試題結構、評分標準嚴格依照《2013年全國聯招考試大綱》。
七、考試範圍:
語文:綜合;
數學:之前所學知識+不等式、數列、排列組合;
英文:之前所學知識+名詞性從句、反義疑問句、主謂一致、倒裝句;
物理:之前所學知識+電場、恒定電流、磁場;
化學:第一、二、三、四、五章和第六章中的“非金屬”;
歷史:先秦至抗日戰爭;
地理:之前所學知識+世界地理。
八、考場規則:
燕園港澳臺僑聯考教研中心考試考場規則
1. 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20分鐘憑准考證號或有效證件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考試(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禁止遲到考生入場)。
2. 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尺,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如行動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備以及修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3. 英文聽力部分採用擴音器方式播放,不需要佩戴耳機。
4. 考生進入考場,即按准考證號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塗姓名、准考證號,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不准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5. 考生不准使用紅色字跡的鋼筆、水筆、圓珠筆答題,鉛筆答題答卷無效,專用答題卡須用2B鉛筆塗點,塗點要規範。
6. 考生必須在試卷或答題紙(卡)規定地方答題,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無效。
7. 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人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
8. 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於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場時須將答卷、草稿紙(夾在試卷內)一併交出,不得將答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走。交卷離場後,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9. 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准吸煙,不准喧嘩,不准交頭接耳,不准偷看、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准傳抄答案或交換答卷等。
10. 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翻放,安坐在原位,等監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答卷後,方可離場。
九、補充新規:
2014年港澳臺聯考補充規定
【2013~2014學年度港澳臺聯考執行的新規】
學生入場考試後,1小時內不得離開考場(含中途去衛生間),否則按照交卷處理;
1小時後,因各種理由離開考場,需舉手向老師示意,得到批准後,方可在老師陪同下短暫離場。
另,12月01日考試完畢後,自18:30開始進入晚自習時間,至21:05結束,請各位同學準時到校參加。
- 江蘇燕園港澳臺僑聯考教研中心
-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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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內容公告至學校佈告欄及家長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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