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国家海洋局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集美大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师范学校,迄今已有98年的办学历史。集美大学是福建省较早具有招收港、澳、台、华侨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院校之一。经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批准,自2003年起开始招收港澳台侨学生,并可单独对台湾招生;自2011年起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自2012年起可依据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免试招收香港学生;自2013年起可以通过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统一考试招收港澳台研究生。
集美大学现有21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覆盖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覆盖56个硕士二级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覆盖29个领域)。全日制在校生27000多人,其中港澳台侨学生约300人。学校以“诚毅”为校训,秉承“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把传承和弘扬嘉庚精神融入办学育人全部工作,办学特色鲜明。
集美大学地处福建厦门,与台湾隔海相望,环境优雅宁静,气候宜人,风景如画,交通便利,是港澳台侨学生理想的求学之地。
1、报名
1、报名资格:凡是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的台湾青年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3月至7月。
3、报名方法:请下载并填写《集美大学单独招收台湾学生考试报名表》,于7月24日(周一)前,发邮件到 gatqzs@163.com,在参加考试前补交有关材料。
4、现场确认:请考生携带台胞证、护照、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原件,并提交证件的复印件各3份及1寸、2寸彩照各2张。于7月31日(周一)到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现场确认,报名材料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2、考试形式
笔试、面试、专业考试。
3、日程安排

4、录取
1、成绩和录取名单将于考试结束一周内公布,被录取者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2、成绩达到预科录取分数线者,可以进入我校预科班学习。学习1年后,考试成绩合格者,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5、相关事项
一、入学与身体检查
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上的规定为准。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其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
二、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校期间,按国家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暂行规定》管理,可申请免修政治理论课。
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集美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其集美大学相应的学士学位。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应返回原居住地。
三、简章中招生录取办法若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不符,依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6、学习与生活费用
学生入学注册时,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当年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一)学费(币种:人民币,单位:元/人/年)

7、奖学金
学生入学后可以申请教育部、福建省等面向台港澳学生设立的奖学金;台湾学生还可以单独申请“台湾学生奖学金”。
8、温馨提示
1、如乘坐动车到集美大学,建议选择“厦门北站”为终点站。
2、集美大学宾馆(尚大楼旁)联系电话:0086~592~6181480
9、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
邮 编:361021
电 话:0086~592~6182393
传 真:0086~592~6185889
E-mail:gatqzs@163.com
网 址:http://zsb.jmu.edu.cn
10、相关链接
福建厦门集美大学网址:
http://www.jmu.edu.cn
联招办网站:
http://www.ecogd.edu.cn
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
http://www.gatzs.com.cn